口子一开,多密集才叫密集,流动性多大叫大,这标准就不是你说了算了
农场除害还是需要半自动与自动的
非必要不(允许)出国;
非必要不(允许)拥枪。
没错,如果邻居住着个迷信“停止力”的网红在家喜欢摆弄枪,我对这人的恐惧远远超过上门抢劫的罪犯,因为后者在明处,前者防不胜防,强大的“停止力”穿墙偷袭。
大街上也是,到处怀揣上了膛ccw们7码加速只能打左下的在闲逛,比大街上遇到全自动罪犯的造成伤害的机会要大得多。
防火防盗防左下啊。
从第三方来看,楼上几位讨论有一个根本分歧:持枪,是否是一个基本权利。
如果是基本权利,就不存在满足某种条件才授予的规则。相当于政府必须保证“人”的这个权利,否则违宪,只是在某些情况下受限。
如果放弃了这一个基本点,变成政府给与“人”的一个许可,那么与加拿大,或者英国,或者中国大陆一样,今天可以给,明天就可以收回。
所以,你们到底是否认为持枪,是“人”的基本权利。
再进一步明确,持枪,意味着认为政府的暴力执法权是天生邪恶的,要控制的,要分化的。还是认为政府的暴力执法权是当然的。
原来网站上类似话题有过一个老帖子,回头去找找,印象非常深,因为是唯一看到这个说法,说枪权不是一个无条件的权,还有个专门名词,可惜忘记了。
理论上讲,枪权的问题现在经常与限制条件联系起来,原因是对政府限制的动机不信任,每一个附加条件都是腐败与abuse权利的机会,目前政治气候下只有走向二极管结论,要不无限制要不无枪权。
但是说到底,还是投票的结果。选票面前,不用讲理。总要讲道理的地方,一般选票都没有。 选票与枪都不能缺,而且两者也不能分开来去看。缺了其中之一,只提另一个的有无问题就原地转圈了。比如一般常见笑话是,你都不去投票,为什么那么爱枪。
拥枪权的确是基本权力,写进美国宪法的。很多喊禁枪的左派,或是喊禁冲锋枪的fudd,其实根本不了解当年国父们把这个写进宪法的意义。可以说他们对美国历史的了解还不如一些保守派移民。
LZ这位白老头朋友因为住在深山里面,不问世事,所以不知道外面世道有多乱。
“… 没有实际作用。因为这种枪设计的目的就是军用,为的是杀人,而且是快速杀死很多人。那么在一个和平社会里,真正要用这种枪的人只有两种:黑帮用来火并,或者就是恐怖份子用来杀孩子。”看他这种理解就知道跟社会脱节了。还“在一个和平社会里面呢”。
不是俺说的白人老头,而是俺转载作者说的白人老头。很多华人在很多问题上自己没主见,随便拿“白人老头”之类当权威,本身这种论据就很有问题。
看了大家讨论,分享一些感想。Oakland Chinatown,40年来总是会去,的确很多黑天使造成的社会问题,而华人,从19世纪来到美洲,社会习性表现在“谦让”上,也就变成软柿子。所以楼主已经在跨出这个框框,值得大家鼓励。
冷战时期我也参军过。来到美国讨生活,到决定再捡起枪也经历过一番适应。虽然有些记忆是没断绝,比如拿起Garand,自然记得如何大部分解,比如拿起一把枪,自然不会有金手指,不会将枪口对到人,但是枪在平民手里该如何看待还是经过几度思考。这也牵涉到在美国居住数十载对其历史文化的认识。加入NRA也是自己反复思考才决定。
就是瞭解美国独立时的社会背景,townhall meeting在民主习惯的重要贡献,相对华人移民在威权管理下的成长,肩负民主政治的个人责任还是很大的鸿沟。而美国宪法是国父们反复讨论才定出来,将第二修正案明确叙述,就是平民有的权利和责任。
要没有接触过枪的人单独承受学习、熟悉、理解拥枪后的熟练使用,使用责任,要花很长的功夫。
同时,反枪派分化拥枪群组。先把半自动禁掉,告诉大家你不需要,有栓动就够了。当半自动禁掉后,就是禁栓动,最后是全禁。fudd,就是被分化被欺骗的,想要躲在后面,又要取悦反枪论调,又要保有自己的枪的随附墙头分子。
30年前的LA暴动,还记得闻到焚烧的烟味。韩裔店家能够保全大部分店面,靠第二宪法案和他们在南韩的军训。2020年,一个半月每晚听到鞭炮与枪响,媒体说只有鞭炮,警局的网站承认有枪声,但来自邻镇。几乎每个半夜听到枪声的尖锐尾音,你不战备才真奇怪。而且是def con 1的战备。
自从互联网出来,新闻报道也变了,谁都可以po文,很多所谓记者都是从他的个人理念来曲解事件,比如Rittenhouse案子的报道,主要新闻都做政治报道,漫天铺地的谎言,只有自己看法庭录影才能做出客观判断,比如被枪击的证人在法庭上承认,因为他的手枪第二次指向rittenhouse,才被坐在地上的rittenhouse射击。
我们很多人已经瞭解了当年国父们拥枪的用意及今日拥枪仍然重要,如何在宣扬上有效让仍在摸索的人看穿反枪的荒谬与隐藏的用心,是我们的责任。
最后引用Chris Kyle父亲的话,世界上永远有狼,大部分都是羊,只有少数是牧羊犬能够保护大部分的羊。牧羊犬们大家多努力。
毛子的AK12但打7.62x39mm.連毛子自己也摸不到美國槍民別想摸到
您好呀,我不是很認同您的觀點。 其實說的簡單一些,就是“自己的命應不應該交到別人手裡”這個問題。您的假設是劫匪純純粹粹的就是求財,而且知道滿足,而且沒有泯滅人性。
但目前看社會的發展方向,和這個假定越來越遠:劫匪的胃口越來越大,並且從事這個營生的多是慣犯亡命徒,加上法律和司法體系的逐漸墮落,最後的結果就是“誰活下來了誰有話語權”。
那麼在這樣的一種條件下,是否還要相信劫匪的“良知”呢?
誠然,就像您形容的那樣,拔槍互射,也許結果並不理想,但是這至少做到了:
- 爭取了支援時間,也許就那幾分鐘,警察或許“活過來了”呢
- 有機會反殺脫險,當然這在於平時的訓練和養成
- 在墮落的司法之外對與犯罪產生威懾
請千萬清楚,您永遠不知道“對方”的腦子裡面是什麼狀態,以及想法。很多時候,不要讓自己後悔,因為也許連後悔的機會都不一定有。
本人拙見。
你回复的帖子说的是曼哈顿,闹市区,人头涌动的环境,是不是也能在这个context下分析呢,还是说所有场景都直接进化到哲学高度的权利范围内讨论,类似楼上某哲学二极管帖子那样,似乎连高等法院也从没有这么哲学判决过,总是地气接地气再接地气不敢偷懒。
這裡最大的分歧就是「為什麼需要政府強制保護公民,界線在哪裡,誰立法,誰執法」
你舉的所有例子均可以使用在其他地方:
疫苗,政府應該強制個人打麽?打或不打是不是應該由個人決定?
防疫,政府應該強制清零麽?誰紅碼誰黃碼哪個單位說得算?
生育,政府應該強制個人計劃生育麽?生幾個誰決定?
墮胎,政府應該禁止墮胎麽?墮胎算殺人麽?多少天的胎兒算人?
吸毒,政府應該禁止吸毒麽?什麼算毒?大麻算不算?香菸算不算?幾歲以上可以吸毒?
色情,政府應不應該限制色情,什麼算色情,動畫片算不算兒童色情?
這些多了,但我認為政府不應該什麼事都替個人做決定,尤其是中央政府或者聯邦政府。
這個提議最大的問題是會被利用,譬如政府可以無限提高標準,導致大部分人都不能通過測試,譬如:各種奇葩執照和規定,人為提高門檻。這樣政府就可以繞過國會,實現立法了。
似乎很有道理,唯一的caveat是如果政府的政策是选票的结果,代表的是多数人的意愿,这种政府 vs 韭菜的所谓tyranny逻辑都是然并卵了。基本逻辑完全没有匹配啊,无意识代入了斯大林执政之后的结论,好像风马牛不相及。所有人决定的事,修仙也不是不可以么。
当然如果选票被玩耍,实际还是斯大林同志在执政,另当别论,但是有人这么肯定么,目前这部分还处于玄学状态。毕竟还没有出现全体通过的情景。
不同意。不知道你的数据从哪里来的。
2021 枪支死亡人数创新高,48,832,比上一年增加8%。凶杀死亡21000, 自杀26000。凶杀死亡最多的是非裔,特别是25-44岁非裔
Americans Killed by Guns in 2021 at Highest Rate in 30 Years | Time
你的数据也有些问题,26000不是凶杀,包括各类走火意外。
真正涉及各类案件的我记得不到1万。8000左右。
这中间 涉及部分涉及警察和平民开枪打死罪犯的 记得不是很少。
剩下黑帮火拼的占大部分。
最后是坏蛋抢劫和杀人 包括mass shooting 。
以上数据来自gun violence 一个反枪网站。
我看完。。。。擦 其实不自杀 不意外 还挺安全的。
我建议你先看下涉枪的数据,在北美都是公开的。
而且是分city 分county的。
不要脑补,不要臆想。
顺便说下,从射击水平和枪支安全来说,如果你多认识几个军警朋友。。。。
你就不会对他们的水平有任何期待。